文号:赣农办字【2018】8号 发布日期:2018-11-14
各设区市、有关项目县(市、区)农业(畜牧水产)局: 根据《江西省农业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体系建设的通知》(赣农计字〔2018〕31号)精神,经市县申报、省厅研究,决定对会昌等8个县的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体系建设项目予以备案,其中,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体系(场)建设项目1个,县级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转运中心建设项目7个。此外,新余市渝水区体系建设项目为2015年已备案,建设工艺、内容、处理能力等发生调整,一并备案(详见附件)。 各地要切实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加强对备案项目的组织实施,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保证建设质量,确保项目实施有效推进和早日发挥作用。 附件:2018年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体系建设项目备案表
2018年11月12日 声明:本网站为纯公益性网站,无任何商业目的,刊载此文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以作参考。因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来邮来电告知,本站将立即改正。 |